优惠内容
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申报条件
1.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由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3.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4.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申报流程
已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申请人,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办事服务-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模块进行申报。或者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重点·办事-办事大厅”,选择“小微就业补贴”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