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内容
根据申领补贴时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岗位数量,按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条件
1.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创业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招用人员可合并计算。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
2.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须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
申报材料
招用人员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原件。
申报流程
1.网上办理
(1)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网上办事大厅—就业网办—单位业务—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
(2)选择进入“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
(3)进入“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报界面”,核对招用人员自动生成的创业实体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信息并录入必录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所需材料。点击“确认”;
(4)上传材料后待网上反馈受理通知书。
2.现场办理
持所需材料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